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市两级财政水库移民扶持资金(基金)预算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市两级财政水库移民扶持资金(基金)预算的通知
津财农指〔 2021 〕 45 号
蓟州、宝坻、武清、宁河、静海、西青、滨海新区财政局 :
根据《 财政部 关于提前下达 2022 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 》(财 农 〔 2021 〕 10 3 号) 精神,现就 提前 下达 2022 年 中央和市两级财政 水库移民扶持 资金(基金) 预算 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次将 2022 年 中央和市两级财政 水库移民扶持资金 (基金) 预算提前 下达你 们 ( 专项资金目录: 库区 移民扶持,具体 项目代码 、 金额和科目详见附件 1 )。待 20 22 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 请 你们会同区水务局 严格执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农 〔 2017 〕 128 号)和 《天津市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和后期扶持直补资金管理办法》(津水移 〔 2016 〕 12 号)等 规定,认真 加强资金 和项目 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 请你们会同区水务局按照《天津市水库移民扶持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 津 财农 〔 201 9 〕 1 15 号) 要求,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填报《天津市水库移民扶持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 2 ),并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前报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将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你们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 1.2022 年提前下达中央和市财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 金(基金)预算明细表
- 天津市水库移民扶持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 1 年 11 月 19 日
(此件 主动公开 )
附件:
- 附件 1_2022年提前下达中央和市财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基金)预算明细表.xls
- 附件 2_天津市水库移民扶持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xls